T/DZJN 002-2019 电器电子产品碳足迹评价微型计算机
原则
微型计算机碳足迹核算原则应符合T/ DZJN 001—2018原则中的有关规定。
5 产品碳足迹计算
5.1 功能单位
功能单位为单个微型计算机,不包括所配备的附件及包装材料。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中应以每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来记录产品碳足迹量化的结果。
5.2 系统边界
微型计算机碳足迹系统边界设定为制造阶段到使用阶段。
制造阶段:包括产品的直接生产过程及辅助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分销阶段:产品分销过程中因运输产生的排放,不包括产品在分销商的储存及产品由分销商到下一级分销商或消费者等产生的排放。
使用阶段:包括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排放,不考虑产品维护和修理过程产生的排放。
5.3 数据
数据的收集、取舍准则、质量要求及抽样要求应符合T/ DZJN 001—2018数据部分的有关要求。
5.4 分配与计算
5.4.1 分配
分配应满足GB/T 24040-2008及GB/T 24044-2008的相关要求。
注1:如对于辅助性过程或废水处理过程,分配应基于产量。
注2:如评价产品与其它产品一起运输,则应基于产品重量或其它
标准编号:T/DZJN 002-2019
标准名称:电器电子产品碳足迹评价微型计算机
发布部门: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9-08-11
实施日期:2019-08-15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7页
文件大小:1.1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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