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等24个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标准起草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标准编号:GBZ/T 192.2-2007
标准名称: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Part 2: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n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7-06-18
实施日期:2007-12-30
替代标准:GB 16225-199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页
文件大小:175.06KB
温馨提示:
如果点击下载后没有反应或速度过慢等问题,请尝试更换下载地址或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