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5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安全。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GB 4706的第57部分。

本部分应和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部分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706.1中的相应条款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款。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10: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10部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第5.0版)。

本部分代替GB 4706.57-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 4706.57-2002的主要差别是:

——3.1.9地毯清洗机正常工作增加:器具以每分钟l0个循环的速率前后移动,移动距离大于

标准编号:GB 4706.57-2008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loor treatment machines and wet scrubbing machin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3-01

替代情况:替代GB 4706.57-2002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起草人员:鲁建国、朱焰、许振刚、孙鹏、闫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3.7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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