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PX 001.2-2018 明厨亮灶 第2部分:厨房设备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明厨亮灶的厨房设备要求,包括总体要求、清洗消毒类设备、分切加工类设备、调理类设备、制冷存贮类设备、烹饪加工类设备、面点加工类设备、烘焙类设备、油烟净化类设备、 废弃物处理类设备要求等。其他餐饮服务单位配置厨房设备可参照本标准的内容执行。

标准编号:T/AHPX 001.2-2018

标准名称:明厨亮灶 第2部分:厨房设备要求

发布部门:安徽省烹饪协会

发布日期:2018-10-17

实施日期:2018-10-17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文件大小:200.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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