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EAA 0011.4-2020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4部分:家用燃气灶

4 安全使用年限要求

4.1 生产者(制造商)应对其设计制造的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说明。

4.2 生产者(制造商)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注明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

4.3 生产者(制造商)应具有对既往销售的类似规格燃气灶(结构、材料、关键零部件、生产工艺等基本一致)的危险源、安全故障的统计和分析数据等可溯源资料。

注:危险源分析可参照附录A。

4.4 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4.5 如燃气灶经非生产者(制造商)指定的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移机、气源改装、维修与保养,安全使用年限将在安装、移机、气源改装、维修与保养时终止。

注:燃气灶的安装、使用、维修与保养参照CJJ 12要求执行,并符合生产者(制造商)使用说明要求。

5 燃气灶正常使用条件

生产者(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中对燃气灶的正常使用条件予以说明。

注:正常使用条件可参照附录B。

6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1 生产者(制造商)应参考GB/T 5296.2?2008第7章和第8章的要求明示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2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应出现在燃气灶本体明显

标准编号:T/CHEAA 0011.4-2020

标准名称: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4部分:家用燃气灶

英文名称:Safe service life for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4: Domestic gas stoves

发布部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发布日期:2020-01-06

实施日期:2020-01-0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文件大小:497.89KB

温馨提示:

如果点击下载后没有反应或速度过慢等问题,请尝试更换下载地址或稍后再试。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