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625-2011 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本标准规定了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标准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煤粉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钢制煤粉热水锅炉。

标准编号:DB14/ 625-2011

标准名称: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10-10

实施日期:2011-11-10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8页

文档大小:133.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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