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E 0001-2021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
4.1 用于生产单一碳源和复合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应符合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和
有关规定,其安全要求按照GB 12268-2012执行,详见附录A。
4.2 碳源生产工艺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
术、工艺或材料,不得超越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生产。
4.3 以不危及自身或他人健康和安全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和复配,碳源产品应稳定,无后续化学反
应。
4.4 液体单一碳源产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原料气味不相符的气味。固体产品为
无色透明或白色结晶粉末或结晶颗粒,无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溶于水。复合碳源产品为无色至
棕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配方中碳源有效成分不相符的气味。
标准编号:T/CSTE 0001-2021
标准名称:污(废)水处理用碳源
英文名称:Carbon source for wastewater and sewage treatment
发布部门: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发布日期:2021-01-13
实施日期:2021-01-13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3页
文件大小:1.1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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